公告日期:2018-03-16
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所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已于会议召开前获得并审阅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认定相关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次关联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董望 陈勇 郑联明
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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