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2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已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人员意愿;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2、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我们同意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黄本雄、李光胜、王征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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