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本人持有成飞集成的股票,是成飞集成的股东。关于本次混改的事项,按照证券
【问】董秘您好:本人持有
成飞集成的股票,是成飞集成的股东。关于本次混改的事项,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有关各方就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就应该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贵公司为何不及时进行披露,并且市场已经出现传闻且股价在这段敏感期也出现了成交量和价格的异常。如果贵公司认为本次混改尚未达到重大事件,那请问贵公司目前主业重点发展是何业务?汽车磨具?航空零部件加工?还是锂电池业务? 【答】成飞集成:您好,公司以工模具设计、研制和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航空零部件生产为主业,集成模具本次拟增资扩股不超过6000万元引入战略投资者,该事项签署增资协议不属于证券法中规定的重大事件范围。感谢您的关注!¶¶2021-07-30 1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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