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中天服务披露了该公司诉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两名被告被判决支付其10亿元及违约金。
一审判决被告支付10亿元及违约金
根据此前公告披露的信息,因王献蜀、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等12名业绩补偿义务人,未完成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同时拒绝履行未完成盈利承诺的业绩补偿,中天服务曾于2018年3月对前述12名业绩补偿义务人进行起诉。
后经过沟通协商,中天服务和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及其他十名案外人于2020年1月22日签订《协议书》一份。
根据该《协议书》,王献蜀、中麦控股有限公司应共同向中天服务支付13.75亿元。其中第一期款项7519万元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第二期款项1亿元应于2021年12月20日前交付,第三期款项2亿元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支付,第四期款项5亿元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支付,第五期款项5亿元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支付。
此后,由于中天服务未收到任何到期款项,又将王献蜀、中麦控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今年5月,法院决定受理该合同纠纷案。12月9日,中天服务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法院一审判决,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天服务10亿元;并支付违约金(以5亿元为本金,自2023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计算,但不得超过每日万分之二;以5亿元为本金,自2024年5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计算,但不得超过每日万分之二)。
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中天服务表示,本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是否上诉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判决若生效后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收到相关现金补偿时,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入当期收益。
中天服务目前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住宅小区、商业地产、办公楼等物业的管理与维护,服务内容包括安保、清洁、维修、绿化、客户服务等。
今年前三季度,中天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64亿元,同比增长6%;归母净利润为303万元,同比下降84.55%。期末公司资产总计为3.35亿元。
截至12月19日收盘,中天服务每股报4.96元,总市值为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