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9日电中天服务(002188)发布关于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司作为原告,诉中麦控股有限公司及王献蜀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被告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天服务支付10亿元,并需支付违约金。
公司表示,该判决为一审判决,若被告选择上诉,执行结果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收到相关现金补偿后,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入当期收益。案件受理费为504万元,由被告承担。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024年前三季度,中天服务实现收入2.64亿元,归母净利润3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