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本次权益变动行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做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本财务顾问在担任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5、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有关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信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7、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财务顾问重点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和备查文件。
目 录
声明......1
目 录......3
释 义......5
第一节 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6
第二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情况的核查......7
一、对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基本情况的核查......7
二、对信息披露义 务人相关的股权及其控制关系的核查......7
(一)信息披露义 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 ......7
(二)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8
三、对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 企业和核心业务、关
联企业及主营业务 情况的核查 ...... ...... ......9
(一)信息披露义 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 ......9
(二)信息披露义 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 心企业情况......9
四、对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的核查...... 16
五、对信息披露义 务人最近五年内所涉及处罚、诉讼和 仲裁情况的核查...... 17
六、对信息披露义 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 情况的核查...... 17
七、对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的核查...... 18
第三节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与决定的核查 ...... 20
一、对信息披露义 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 ...... 20
二、对信息 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股份的核 查 ...... ...... ...... 20
第四节 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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