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百股份资讯
2017-08-18 16:24:5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8-19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