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
承诺利润目标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
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52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纳思达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纳思达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纳思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编制《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实现情况的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M10152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
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文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术语 含义
指纳思达、奔图电子全体股东签订的《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之
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指纳思达、业绩承诺人签订的《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之业绩补
业绩补偿协议
偿协议》
纳思达、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奔图电子 指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汪东颖、曾阳云、李东飞、吕如松、严伟、余一丁、孔德珠、陈力、彭
秉钧、况勇、马丽、严亚春、蔡守平、汪栋杰、陈凌、珠海奔图丰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奔图和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奔图
奔图电子全体股东
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汪东颖、曾阳云、李东飞、吕如松、严伟、余一丁、孔德珠、陈力、彭
秉钧、况勇、马丽、严亚春、蔡守平、汪栋杰、陈凌、珠海奔图丰业投
业绩承诺人
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奔图和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奔图
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 股权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28 日,纳思达与奔图电子全体股东签订《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
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纳思达与奔图电子全体股东分别于 2021 年
2 月、202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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