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存虚假记载 延华智能及4名责任人被罚475万
延华智能资讯
2024-01-08 11: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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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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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晚间,延华智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10月31日,延华智能与北京中汇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汇乾鼎”)、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泰和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延华智能收购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份。延华智能将对泰和康的投资列示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为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雅培”)授权的经销商,泰和康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雅培相关销售收入。

  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华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但并未在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约-1590万元)绝对值的326.46%,占2022年三季报利润总额(约-1098万元)绝对值的472.81%。

  上海证监局认为,延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二、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时任公司董事长龚保国、时任总裁黄慧玲、时任财务总监曹磊、时任董秘唐文妍对此负有责任。

  上海证监局因此决定,对延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龚保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黄慧玲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唐文妍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延华智能主营业务为专注于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电子政务、智慧医疗、智慧节能、智慧环保、智能建筑、智慧交通、智慧养老等智慧城市各专业领域。根据财报,延华智能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约4.6亿元,同比增加24.04%;归母净利润约833万元,同比增加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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