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的“明雷”与“暗忧”
资本名侦探V
2019-03-15 1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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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特电机(002176.SZ)扣非归属净利润自2007年上市以来持续为正,2016年、2017年分别为1.8亿元、2.64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555.75%、47.09%。

  上市公司看似不错的业绩背后,却是2018年预计净利润的严重下滑:商誉大减,而商誉的来源也是过往两年业绩大幅上升的主因。可谓“成也收购,败也收购”。

  那么,江特电机令人担忧的地方是否只有业绩下滑与商誉减值这类风险呢?接下来,我们将分别排查上市公司的“明雷”与“暗忧”。


明雷:商誉大幅减值

  2019年1月31日,江特电机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归属净利润为亏损15亿元至16.4亿元(2月28日的业绩快报为-16.34亿元),而上年同期上市公司盈利金额为2.8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8年三季度报告》中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归属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38亿元至4.78亿元,变动幅度为20%-70%。

  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江特电机给出了修正理由,系主要子公司业绩下滑及商誉计提减值的影响:

  其一,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及补贴资金延期发放、外部融资环境趋紧、货款回收缓慢等影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九龙汽车”)报告期内经营利润亏损,因此江特电机对九龙汽车计提商誉减值约10.98亿元。

  其二,受对外贸易关系影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下称“米格电机”)下游需求下滑,利润下降,因此江特电机对米格电机计提商誉减值约3亿元。

  根据累加计算,我们可知二者合计商誉减值近13.98亿元,较业绩修正下降的19.78亿元仍有5.8亿元空间,这是为何?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江特电机称:九龙汽车、米格电机实际实现净利润分别较资产评估预测净利润少了4.67亿元、3953万元。

  二者净利润累计较预期减少5.02亿元,较之5.8亿元还有约7831万元的缺口。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询问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减值对当期财务报表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可见这个问题并非无的放矢。

  另外,江特电机在回复公告中称,2018年9月末九龙汽车的减值迹象不明显,尽管九龙汽车2018年前三季度合计销售汽车2912台,实现销售收入5.08亿元,同比下降42.42%。

  然而,九龙汽车当时又预计四季度能够实现销售4990台,实现销售收入10.74万元(注:这里疑似应为10.74亿元),同比增长35.71%,认为九龙汽车在2019年9月末(注:这里疑似应为2018年9月末)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中和明略研究团队查阅上市公司中报后发现:九龙汽车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3.44亿元、4232万元;而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3.17亿元、687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一季报中,江特电机披露称:3月26日,九龙汽车与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后者代表政府收回九龙汽车一块土地使用权,收购金额1.35亿元,确认当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795万元。

  我们还注意到,江特电机2017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各项科目的金额绝对值仅有几百万元,这也意味着九龙汽车当期扣非净利润与4232万元相差不大,调整幅度或在10%以内;而另一方面,九龙汽车2018年上半年扣非净利润恐将仅余-1920万元。

  这是否意味着九龙汽车早在2018年上半年的主业盈利能力已经出现大幅下降?彼时九龙汽车的减值迹象果真不明显吗?


暗忧:应收账款疑云

  对于锂电类上市公司而言,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都是极为关键的信息。根据2017年年报,江特电机披露了当期前五名应收账款方。以下是详细数据:

  第一大应收账款方深圳市湾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4日,股东分别为徐明、徐凌云、张杰。2017年年报显示其社保信息仅1人,该公司总资产在2018年6月15日已从4590万元修改至9657万元,结合8760万元的应收账款来看,该公司负债率或不低于90.71%。

  第三大应收账款方广州市湾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6日,股东分别为徐明、徐凌云,这与第一大应收账款方的股东名字雷同;另外,其2017年年报显示当期社保信息为0人。

  第四大应收账款方厦门宝来运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9日,股东分别为邓忠、郑明明。该公司2017年年报显示,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3636万元、3760万元。我们且不去谈其高达103.43%的负债率,仅其负债低于上市公司对其应收账款4028万元就值得我们去疑惑。

  第五大应收账款方宜春市雷恒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宜春雷恒”),也是上市公司当期第二大其他应收款方。江特电机对其当期有其他应收款为4522万元,账龄为1-2年,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447万元,款项性质为“预付款转入及资金拆借本息”。

  根据上市公司“按账龄计算的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1-2年计提比例分别为5%、10%”这一信息,我们可大致推算出宜春雷恒1-2年内的其他应收款金额约为4416万元。这也意味着我们应该在2016年年报中找到相应的数据。

  然而,江特电机2016年年报却无宜春雷恒的相关信息。另据2016年年报,江特电机前五大预付款方均与宜春雷恒无关,且第五名预付款方的金额仅为381万元;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方亦与宜春雷恒无关,且第五名其他应收款方的金额仅为440万元。这就让人不禁疑惑,宜春雷恒在2016年去哪了?4416万元又去哪了?

  值得注意的是,江特电机2017年年报中还有这样一句话:“至2016年底,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江特电动车有限公司与宜春雷恒供应链合作按合同结束,前者累计为后者支付采购资金9437万元,宜春雷恒未按合同约定归还欠款。”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公司,却在2017年成为上市公司第五大应收账款方,而根据计提坏账准备计算,这部分应收账款均发生于2017年。又根据信用中国网站:到如今,宜春雷恒已是一个失信信息累计达44条的公司!其中,最早的失信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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