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徐佳先生、独立董事李伟相先生、非独立董事孙立群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徐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3年2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及进度的议案》、《关于审计部 2022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部 2023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29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
于审计部 2023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2023 年 10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计部 2023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5、2023 年 11 月 29 日,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23 年 12 月 1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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