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薪酬方案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薪酬方案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现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披露如下:
一、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李永喜 董事长兼总裁 现任 170.64
郑晓军 董事 现任 0.00
芮冬阳 副董事长 现任 0.00
姜新宇 董事、常务副总裁、总工程师 现任 111.68
吴文忠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现任 111.73
曹承锋 董事、副总裁 现任 73.85
林泽波 副总裁 现任 106.82
熊 坦 董事会秘书 现任 50.29
王峤 副总裁 离任 34.38
注:熊坦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峤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二、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薪酬方案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发放薪酬标准: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行政职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基础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经营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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