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有关规定,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采用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784,615 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50 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16,799,99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822,246.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77,745.60 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3320225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3,933.81 万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 55,163.96 万元,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为1,976.19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3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5,797.9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1.62 万元,使用 15,038.5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9,731.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累计1,987.8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15,038.5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6,526.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31.39万元,以及因超出工程进度支付和资金替换事项公司期后退回募集资金账户款项及利息金额6,495.0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10 月13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番禺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公司子公司广东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
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
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广东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工
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广州
黄埔大道支行五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5 月 12 日,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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