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惠程科技资讯
2023-12-11 20:50:33
  • 7
  • 1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本协议顺利履行,公司将收到土地补偿款,在扣除相关税费、成本等合理费用后将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一、背景概述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重庆市璧山区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良好的资源互补性,能与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基于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为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坪山区迁至重庆市璧山区。

截至 2023 年 9 月,公司坪山工业厂区的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施设备已全部
搬迁完成,生产线已顺利衔接到重庆市璧山区的过渡期厂房,并已逐步恢复生产和运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18 日、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二、协议签署概况

1.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用地单位迁移的,土地使用权终止,由市政府房地产部门径为注销登记。同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2019 年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因自愿迁出高新区情形的,由市规划局和自然资源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价格不得高于原出让合同的剩余年期地价,建筑物补偿价格不得高于建筑物成本价减折旧价。

2.2023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签署《坪山区龙田街道G13111-0089 宗地土地使用权收回搬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收回搬迁补偿协议书》”),因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坪山区迁至重庆市璧山区,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根据相关政策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专项人员办理本次土地使用权收回搬迁补偿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地块移交等相关手续。

经深圳市中科科地勘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现场校核,并出具了《坪山区龙田街道 G13111-0089 宗地土地使用权收回项目测绘报告》,宗地上共 4 栋建筑物,实测建筑面积与证载建筑面积一致,共 36,207.28 平方米。经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坪山区龙田街道 G13111-0089 宗地土地使用权收回项目评估报告》,本次公司将获得货币补偿总额为 4,275.1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申请。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负责人:刘茂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 5068 号

(二)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杨洲杰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 38 号

2.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上述主体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上述主体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涉及的地块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权属证号为: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23807 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23808 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23809 号、粤(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