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方锆业资讯
2024-11-22 18: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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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 该列打勾
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议案一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 11月 2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董事会秘书处。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
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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