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年富供应链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作出的处罚如下:
一、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警告,并处60万罚款;
二、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警告,并分别处30万罚款;
三、对徐莘栋、秦理警告,并分别处20万罚款;
四、对林文胜警告,并处以10万罚款。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宁波东力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作出的处罚如下:
一、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徐莘栋、秦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宋济隆、宋和涛、罗岳芳、陈一红、陈晓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江苏胜衡律师所主任宋联民认为,在2016.12.13至2018.7.5期间买入且于2018.7.5当晚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目前律师机构已着手代理正式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