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1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18-4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天风证券“三特索道集团索道乘坐凭证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2日和2017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19日和2018年7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庐山三叠泉缆车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索道有限公司及海南三特索道有限公司的4条索道乘坐凭证转让给作为SPV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4日和2018年6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专项计划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编号为“深证函[2018]322号”的《关于天风证券“三特索道集团索道乘坐凭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由天风证券报送的《关于确认“三特索道集团索道乘坐凭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条件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4]4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深证会[2014]130号)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对天风证券“三特索道集团索道乘坐凭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三特索道集团索道乘坐凭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三特索道集团索道乘坐凭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深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天风证券需正式向深交所提供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事宜,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择机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同时,公司将严格、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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