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7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18-3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7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5日15:00——2018年7月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日(周一)。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580,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77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通过网络参与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807,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07,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07,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
提案做出表决:
1、审议《关于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570,84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07,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570,84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07,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80,74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07,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鲁黎、施汉锋验证,公司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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