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02
审计报告
天职湘 SJ[2013]279 号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辰州矿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
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
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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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辰州矿业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辰州矿业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财务状况、2012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
金流量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智清
中国北京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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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附注编号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7,092,246.87 353,457,124.00 八、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347,992.60 8,146,195.20 八、2
应收票据 255,509,160.96 312,983,782.36 八、3
应收账款 112,108,279.94 103,498,701.99 八、4
预付款项 201,4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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