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02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湖南辰州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工作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公司资产安全
以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战略实施和
战略目标的实现。具体包括:
1. 经营目标,即保证公司运营的效率和效果。
2. 资产安全目标,即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3. 报告目标,即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外部财务报告和内部财务报告)的真
实性、可靠性。
4. 合规性目标,即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 战略目标,即保障公司各层级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2 年,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
《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为指导,以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
益为原则,进一步健全并持续改进风险防范机制、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稳健
运行。
为了做好此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担
任副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组建了由总经理担任组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
秘担任副组长,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第一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项目工作小
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司从各部门抽调对企业
情况熟、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人员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小组。为博采众长,确保评价
工作全面系统、专业深入,聘请了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专
业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下称“应用指
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深交所《深交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下称“深交所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为确保 2012 年内部控制评价覆盖范围的合理性、全面性,并重点关注高风
险领域,本次内控评价采用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评价程序。风险评价主体
包括湖南辰州矿业股份公司总部及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安化渣滓溪
矿业有限公司、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
公司、常德辰州锑品有限责任公司、黄石潘隆新矿业有限公司六家子公司。风险
评价范围涵盖了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五大方面。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财务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业务外包、
地探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生产管理、投资管理、信息与
沟通、内部监督、研究与开发管理。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基本规范》、《应用指引》及《评价指
引》等有关规定,按照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基本流程进行。
评价过程中,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采用了管理层访谈、个别访谈及风险问卷
调查相结合、询问、观察、穿行测试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
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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