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11-05
声 明
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
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
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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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 AA+;发行人截止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285,625.37 万元,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
23.14%(合并报表口径)、17.07%(母公司口径);2009 年至 2012 年 1-9 月,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净流入,净流入规模分别为 13,952.90
万元、54,698.88 万元、27,845.10 万元和 32,983.03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8,726.80 万元(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
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
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
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由于上市审批或核准的具体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行人目前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
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
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长
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级,说明受评主体偿还
债务的能力较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若因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国内外相关行业市场和资
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本公司自身风险因素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本
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
兑付。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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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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