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5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不涉及交易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吕福新彭涛徐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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