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材料:西部材料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西部材料资讯
2023-06-09 18: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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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10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1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部材料”)下属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诺稀贵”“发行人”“拟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2. 西诺稀贵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诺稀贵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西诺稀贵,证券代码为873575。公司持有西诺稀贵47,220,000股,持股比例为60%。西诺稀贵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西诺稀贵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诺稀贵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西诺稀贵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西诺稀贵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西诺稀贵在北交所发行上市后,西诺稀贵仍将作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西诺稀贵拓宽融资渠道,直接对接资本市场,实现独立融资,支持上市公司稀有金属新材料等业务板块做大做强;有利于通过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实现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优化上市公司估值;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资产流动性、提高偿债能力、降低上市公司运行风险。

综上,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维护西部材料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西诺稀贵在北交所上市对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公司与西诺稀贵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本次西诺稀贵在北交所上市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经营运作构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保持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是我国稀有金属新材料行业的领先者,是由重点科研院所转制设立并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在相关领域50多年雄厚的科研实力,旨在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公司成立二十年来,形成了钛及钛合金加工材产业、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产业、稀贵金属材料产业、金属纤维及制品产业、钨钼材料及制品产业、钛材高端日用消费品及精密加工制造产业等业务领域。



本次拟上市子公司西诺稀贵的主营业务以稀贵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与保留在上市公司及其他下属其他企业的产品和业务在产品类别、工艺技术、产品用途方面存在差异并保持独立性。本次西诺稀贵在北交所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本次上市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整体融资渠道及西诺稀贵独立融资,降低公司整体及西诺稀贵的运营风险。





综上,西诺稀贵上市后,西部材料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西诺稀贵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西诺稀贵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制度和机构,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参照《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拟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



综上,西诺稀贵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五、西诺稀贵在北交所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说明如下:公司下属子公司西诺稀贵北交所上市已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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