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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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1 - 2
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 -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编制基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而编制。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以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甬银监复[2016]53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9号文核准,本行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行于2017年12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00亿元,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截至2017年12月11日止,本行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的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754304)已收到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9,984,500,000.00元(已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15,500,000.00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430,000.00元),在扣除该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1,070,000.00元。前述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466992_B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754304)余额为人民币0元。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甬银监复[2018]45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69号文核准,本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0,000股优先股。本行于2018年11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0元。截至2018年11月8日止,本行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的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814632)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人民币9,988,500,000.00元(已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0,000.00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850,000.00元),在扣除该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4,650,000.00元。前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0466992_B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814632)余额为人民币0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以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续)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甬银保监复[2019]181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5号文核准,本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6,400,156股新股,本行于2020年4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新股379,686,7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91.06元。截至2020年4月15日止,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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