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6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
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自查工作的评估报告
根据监事会工作职责和宁波银监局监管要求,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自查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评估。
监事会认为,公司整体上严格遵守了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具体表现为:一是公司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的、较为完善的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分别承担决策、监督以及执行的带头作用,积极履行各自职责。二是公司严格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把控信贷政策,严格控制行业贷款的投放。三是公司合规经营同业业务、理财业务和表外业务。四是公司通过明确营销规范、持续预警监测、定期“双录”检查等方式加强消保管理。五是公司积极落实案防五项工作机制,加强员工管理、内控管理、案件查处,最大限度降低案件操作风险。六是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信息科技建设、案防“三个四”工作。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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