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6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信息披露事务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监事会职责和工作安排,依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严格遵循《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披露的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及时,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在信息披露时遵循孰高、孰严、孰多的原则,未出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的事件,相关人员和部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未出现内幕信息泄露等违规行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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