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1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三、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黄 平 周冬兰
孟莉莉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