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树阶
邱大梁
吴育辉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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