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顺络电子资讯
2017-12-13 17: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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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4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签署新型电子元件及精密陶瓷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审慎审查后,认为:顺络电子拟签署的新型电子元件及精密陶瓷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合理布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顺络电子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树阶



邱大梁



吴育辉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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