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4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五章 董事会......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55
第七章 监事会......5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6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6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68
第十一章 修改本《章程》......71
第十二章 附则......72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经商务部批准,由原深圳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原顺络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5年7月8日经商务部以编号为商资批(2005)1272号《商务部
关于顺络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原顺络公司依法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现持有商务部颁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资审 A字(2005)028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深圳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50112242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2007年5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
证监会”)以编号为证监发行字(2007)117 号《关于核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00万股,并于2007年6月13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 Shenzhen Sunlord Electronics Co.,Ltd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邮政编码:51811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81,661.5354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其组织形
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总工程师、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部长)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立足公司持续、长远发展;广泛筹集和利用各种资源,以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和其他电子元器件及相关产业为主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开发和研制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高新科技产品;通过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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