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274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 1-7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2746号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达
数字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麦达数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麦达数字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麦达数
字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1页
大华核字[2016]002746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麦达数字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麦达数字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麦达数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麦达数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鉴证报告第2页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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