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3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8-27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罚【2018】33号),现将该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18年9月5日夜间,安徽省环境保护第四督查组对你公司进行现场督查指出,你公司污水处理站备用曝气池未覆盖,正在运行的曝气池部分盖板变形覆盖不严实,曝气池内废气外溢,厂区及周边异味严重。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山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山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规定,我局决定:
1、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给予你公司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其影响
针对督查组查出的异味严重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对部分变形的盖板进行了更换和加固,确保公司曝气池废气不外溢,经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次环保行政处罚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
环保意识,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控与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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