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31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8-19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8日,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部分生产线停产整治公告》,铜陵市环保局在对公司环保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公司老系统 3#煅烧窑尾气个别指标瞬时超标、副产品硫酸亚铁现场酸性水存在外渗和雨污分流不完善等环保问题。近日,因该环保问题,公司收到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罚【2018】11 号),现将该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一、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同步开展了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你公司3#煅烧窑尾气二氧化硫浓度为2190mg/m3,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58倍。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结合铜环【2016】305号《关于印发<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实施罚款行使自由裁量权参考指南>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
1、责令你公司严格落实铜环责改【2018】22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已明确的事项;
2、给予你公司罚款27.9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其影响
为彻底解决老系统生产装置中部分设备老化、工艺布局不合理等造成的环保隐患,公司决定对钛白粉老系统生产线停产整治。目前,钛白粉老系统生产线整治工作已完成,并报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正逐步恢复开车。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指标的控制与监督,提高环保治理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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