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孙素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7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7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17年出席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 4 4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1 0 否
审计委员会会议 5 5 0 否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1 0 否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绩效考核、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并针对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并投了赞成票。
三、2017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关联交易事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利润分配、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均为同意意见,不存在发表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一)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对王先龙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本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对姚程先生、董泽友先生、钱坤先生、李科生先生、杨波先生、蒋岳平先生、王先龙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本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二)2017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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