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纳达:关于签署技术合作协议的公告
安纳达资讯
2018-03-26 15: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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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7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8-08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技术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纳达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与江苏



特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丰”)签署了《技术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就联合研究开发高端绿色涂料用金红石型钛白粉事宜达成一致。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技术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作方基本情况



江苏特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属江苏泛华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控股的技术核心公司,专注二氧化钛产品的技术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应用钛白粉产品研发及第三方应用检测服务、检测技术的研发,拥有国内钛白粉行业唯一通过CNAS、CMA认证的第三方应用检测实验室。



住所:镇江市新区丁卯经十五路99号19号楼



法定代表人:倪晓光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689157031R



经营范围:钛白粉及建筑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新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检测;设备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装卸服务。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江苏特丰以公司一款金红石型钛白粉产品为基础,研发生产一款国内领先的高端绿色涂料用金红石型钛白粉产品。公司在协议生效至成功生产出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的产品并得到市场认可后,分次支付江苏特丰技术服务费共计人民币600万元。公司授予江苏特丰母公司江苏泛华化学科技有限公司(Inter-ChinaChemicalCo,Ltd.)为该产品的国内华东市场独家销售代理权和国际亚洲、非洲、美洲、澳洲市场独家销售代理权,独家销售代理权协议由公司和江苏特丰母公司江苏泛华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



(二)合作项目技术标准



1、产品定位: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高端绿色涂料用金红石型钛白粉,低VOC排放,在一定条件下达到零VOC排放的产品。符合国家水性涂料标准,产品达到新儿童漆国标要求;



2、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内容包括:目标产品设计、产品标样确定、检测方法确定与检测培训、产品技术生产转化实施、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制订、产品生产稳定性控制六方面的全流程技术服务;



3、合作研发产品达到的指标:达到指标设计和分阶段指标设计值;



4、新产品主要品质指标达到美国科慕同类钛白粉标准。详细指标值见《产品设计议案》;



(三)合作项目时间



1、合作时间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第一阶段后处理调整目标,9个月内实现达标产品正常生产;



2、新产品中涉及由江苏特丰提供的专有技术,自签约之日起5年内江苏特丰在国内再授权该专有技术制造该同类产品的产能累计不得超过20万吨/年;



3、本项目采取分段实施:第一阶段进行后处理工序的全面调整;第二阶段进行后处理之前工序的全面调整优化;第三阶段进行后处理工序的再优化和系列化,使用不同的有机处理剂方案,分别解决涂料的VOC问题、高光泽涂料的极高分散性要求和高耐候性要求的塑料制品的分散要求。



(四)技术保密



1、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后,本协议项下开发的新产品生产技术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2、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与此同时,江苏特丰不得将本项目研发出的技术向第三方个人或团体泄密和转让,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违约方将因此获得的相关收益作为违约金予以支付。



(五)技术服务费和支付方式



1、本协议技术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按项目进度分次支付;



2、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司给付江苏特丰60万元,启动项目;



3、江苏特丰认为项目实施完成达到预期目标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公司在接到江苏特丰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经双方书面确认产品研发成功且达到预期目标后,7个工作日内公司付清江苏特丰540万元。



(六)违约责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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