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7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1、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郑州市 2019 年度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0】105 号)、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下达 2019年度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巩义配套资金的通知》(巩科工信【2020】19 号)等文件的规定,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以现金形式收到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科工信局”)拨付的 2019年度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90 万元、2020 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预算金额 600 万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钢缆”)、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河南省博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以现金形式收到科工信局拨付的 2019 年度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巩义配套资金 164 万元;公司及恒星钢缆、恒星金属收到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48.7 万元。上述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的规定,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恒星钢缆、恒星金属于近日分别以现金形式收到河南省巩义市国家税务局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
94.24 万元、149.38 万元,退税的税收区间为 2020 年 7 月。上述退税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 546.32 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 600 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递延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本年度利润 546.32 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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