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董事会负责领导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部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他各业务部门负责配合内控工作的开展;审计部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由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负责内部控制检查评价的具体任务,审计部为内部控制自评价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董事会审核。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类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一)控制活动风险:内控制度不健全,或内控制度制定不合理,控制活动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从而产生控制活动风险;
(二)安全与健康风险: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可能导致公司各项安全管理
规定与安全措施无法有效落实;未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导致可能无法有效进行安全管控;
(三)项目立项风险:重大项目未经立项,项目立项材料不健全、立项审批机制不完善,导致立项决策依据不充分、不合理,决策失败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四)收入确认风险:收入数据统计不及时,确认时点不准确,收入确认文件未经审核,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五)人力资源风险: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完善,可能导致人才流失、经营效率低下或关键技术、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泄露;岗位设置及岗位责权范围界定不清晰,人才培训体系不完善等造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人员不足或过剩,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战略难以实现;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
(六)采购风险:采购验收标准不明确、验收程序不规范,对验收中存在的异常情况处理不当,可能导致采购物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采购订单不符,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七)工作计划制定不合理风险: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制定不合理或未制定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年度业务计划未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未明确工作进程和推进举措、时间节点和相关责任人,无法有效监控各环节运作的效率效果的风险;
(八)环境保护风险:未制定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相关制度、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的相关计划,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不清晰、未定期考评,导致环境保护工作与节能减排工作无法有序落实,环境保护目标无法实现。
(九)工程管理风险:未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未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或未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控,无法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对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未及时验收,竣工决算不及时、竣工决算金额不准确,影响财务报表准确性;
(十)资金风险:财务预算不严谨,资本结构不合理,高成本的筹资风险,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且风险不进行合理规避,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甚至资金链断裂,导致公司面临重大资金风险;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 公司治理
(二) 发展战略
(三) 社会责任
(四) 企业文化
(五) 安全健康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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