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沃尔核材资讯
2024-04-22 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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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3年2月3日,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以下简称“指引3号”),指引3号中规定了“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时如何考虑应收子公司债权的影响”。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7号、指引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对公司的影响

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发布了指引 3 号,根据指引 3 号中“3-4 计算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时如何考虑应收子公司债权的影响”的规定,当母公司存在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款项时,如果母公司所有者和少数股东之间对超额亏损分担不存在特殊约定,母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判断应收子公司款项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未来无法收回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将该债权产生的损失金额全部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该债权损失金额后的超额亏损,再按照母公司所有者与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分别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公司据此对以前年度向子公司债权损失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未分配利润 2,208,471,561.87 -16,648,700.95 2,191,822,860.92

少数股东权益 340,892,660.26 16,648,700.95 357,541,361.21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及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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