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属公允、合理的行为,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仅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发表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燕燕
曾凡跃
代冰洁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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