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7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补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要,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万解秋 王海峰 吴小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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