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9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4 关于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9-074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电商”)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
额不低于 1.5 亿元、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 11 元/股(含 11 元/
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15)
截至 2019 年 10 月 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
2、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2018 年 12 月 4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2 月 2
日、2019 年 3 月 5 日、2019 年 4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7 日、2019 年 6 月 4 月、2019 年 7 月 2
日、2019 年 8 月 2 日、2019 年 9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116、2018-121、2019-001、2019-007、2019-012、2019-017、2019-030、2019-037、2019-046、2019-050、2019-056)。
截至 2019 年 10 月 7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16,956,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10.989 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 6.895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51,655,831.5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不会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4 关于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及《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公司控股股东张玉祥先生及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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