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南极电商资讯
2019-09-16 18:59:24
  • 4
  • 2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9-17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9-059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吴江 新民实业 投资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新民 实业”)现 持有南极 电商股 份有限公 司股份134,049,6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鉴于自身经营需要,拟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98%;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新民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 况

1、股东名称:新民实业

2、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 134,049,6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

二、本次减持计划 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24,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98%)。若此期
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的,将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若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总股份数量的 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披露之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三、相关承诺及履 行情况

新民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为非限售流通股,相关股份亦不存在限售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环境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新民实业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新民实业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新民实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新民实业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新民实业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