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董事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董事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虞卫民 万解秋 徐丽芳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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