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南极电商资讯
2017-08-14 19: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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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5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7-066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性极电陈商述股或份重有大限遗公漏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南极电商”)于



2017年8月14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施行;2017年5月10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



日开始执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月1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



准则进行调整。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变更为: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公司应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公司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支。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影响如下:



(1)公司将修改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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