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一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傅淼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5 人,代表股份数量
357,454,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1,454,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0.12%。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357,36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0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人,代表股份数量87,3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357,454,4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45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357,454,4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45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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