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4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25日收到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 107 号),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深交所关注的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披露如下:
2017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6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由盈利1,483万元修正为亏
损2.52亿元,修正原因主要是你公司对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齐重数控”)应收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5.9亿元土地收储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约1亿元,以及对交易中心拟收储土地相关的已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拆迁成本和已经拆除的房屋建筑物计提减值损失约1.3亿元。
1、齐重数控与交易中心于2014年4月24日签署的三份《国有土地使用权
收购补偿合同》约定,齐重数控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划分成A-05、A-04、A-08三块地块,分别在半年、一年、一年半内完成地块的拆迁,以净地形式移交给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土地移交后 135 日内支付补偿款给齐重数控。请说明上述协议签署后,三块地块拆迁及收储的详细进展情况、已发生的拆迁支出、已收到的拆迁补偿款、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回复:
(一)、三块地块拆迁及收储的详细进展情况
根据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公司)与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齐重数控公司厂区内三块地块分别在协议签订后半年、一年、一年半内完成搬迁工作,土地收储款分别为45,000万元、35,134万元、20,077万元,在齐重数控公司交付土地后 135 日内由储备交易中心将土地收储款支付齐重数控公司。协议签订后,齐重数控公司开始相关地块的拆除工作,包括设备及存货的搬迁、厂房的拆除等,并于2014年12月16日将整理为净地的A05地块交付储备交易中心,取得了储备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购土地交接单》,完成了A-05地块的收储工作。A-04地块的拆除工作于2015年开始,于2015年10月整理为净地,并于2015年10月16日交付储备交易中心,取得了储备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购土地交接单》,完成了A-04地块的收储工作。A-08地块的搬迁工作于2015年开始,于2015年完成了存货的搬迁工作,2016年4月完成了设备的搬迁工作,截至目前,A-08 地块厂房尚未拆除,但在设备全部搬完后,厂房仅剩下钢结构框架,对齐重数控公司已无使用价值。齐重数控公司预备在前两块地的剩余收储款收到后,开展相关厂房的拆除工作。
(二)、三块地块发生的拆迁支出、已收到的拆迁补偿款、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1.2014年,齐重数控公司开始并于年内完成了A-05地块的收储工作,A-05
地块发生的拆除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A-05
土地使用权净值 5,392.63
房屋建筑物净值 12,052.04
设备搬迁损失 3,312.06
存货损失 8,859.93
搬迁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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