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联民律师认为,作为上市公司和公众公司,ST天马(002122)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全面,慎重,但实际上却对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天马股份8.96亿元和关联交易的情况秘而不宣,造成投资者长期“信息不对称”,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可谓是“难辞其咎”,其收到证监会的罚单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
在2016年12月3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天马(002122)股票,并于2018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最终已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