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科陆电子资讯
2024-03-21 20:12:0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2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270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71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141 名。

2022 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为 332,731.8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8,862.04 万元。



大华所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61,034.29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 488 家,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丽莹,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7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 3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涵,201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 3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辉,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8 年 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公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