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5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8日下午15:00至4月9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
2、审议《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第5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4、6、7、8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 √
2.00 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
3.00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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