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东港股份资讯
2017-08-18 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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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9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东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877,9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4%)的股东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喜多来”)计划在本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3,63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7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止本公告日,香港喜多来持有本公司股份44,877,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因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79%。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0.9979%,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量的1%。若此期间公司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三、承诺履行情况



(1)2007年3月公司首次上市发行股票时,香港喜多来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香港喜多来曾于2012年9月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即2012年9月6日)后至未来六个月内,将不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香港喜多来曾在2012年9月13日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自报告书签署之日,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4)香港喜多来曾于2013年11月承诺:自2013年11月28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香港喜多来曾于2014年12月承诺: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6)香港喜多来曾于2015年6月承诺:自2015年6月2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7)香港喜多来曾于2015年7月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8)香港喜多来曾于2016年5月承诺:自本次减持起始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9)香港喜多来曾于2016年8月承诺:自本次减持起始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10)香港喜多来集团曾于2017年2月承诺:在作为东港股份控股股东情形下,自本次减持起始之日(2017年1月25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香港喜多来在减持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股份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其相关承诺及减持股份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香港喜多来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香港喜多来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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